調查結論不僅來自富士康位于深圳、昆山等12個廠區的1736份問卷調查,更有14名調查團成員以打工者的身份、臥底富士康的生活體驗。
進廠面試先看手
8月6日,清晨七點三十分,與其他一百多名應聘者一起,臥底富士康的調查團成員之一李靜(化名)來到了富士康廊坊廠區。作為富士康調查參與者的她,剛剛開始研究生階段的學習。
“應聘者分成兩組,被帶到了廠區的一處樓房,面試地點在三樓。”李靜被告知,想進入富士康,要經過筆試面試和體檢,所有工作在一天內便可完成,而所有步驟的開始,是讓應聘者伸出雙手。“面試的人會讓你伸直手臂,跟著他的命令翻轉一下,抓握一下,判斷你是不是有基本的操作能力。”
招聘人員還將應聘者的學歷以大專為界限分開,“大專以上學歷,進廠后直接就是師1級,也就是工程師1級,如果到不了大專,你就只能當員1,即作業員1級。”
為體驗普通工人的生活,李靜隱瞞了自己的學歷,而招聘人員也沒有對她的學歷進行核實,假稱是一名“高中畢業在飯館刷了兩年盤子”的女工,李靜進入了筆試面試。
“筆試大多是初中水平的。”其中筆試中的一道大題是勾股定理。面試同樣平淡無奇,工作人員只是簡單詢問了李靜的家庭與經歷。
面試一直到下午5點,等待結果的人群最終被分為三部分,被富士康的工作人員帶到廠區門外的人,會被告知不予聘用;而其他人或被通知復檢,或直接被帶到食堂吃晚飯,然后住進宿舍。李靜進入了富士康龐大流水線體系的第一環——當天就住進富士康:“每天都有上百人經歷這個過程,而錄取率大概在3/4左右。”
懲處規定達127條
與李靜一起通過招聘的上百人,被安排進有空缺床位的職工宿舍。每間10人居住的宿舍,由于工作人員流動大,不時出現空缺,李靜所住的宿舍,有5個床位空著。
“這些人從哪里來的都有,每個人的經歷都不同,進入富士康,大家只有一個想法,賺錢。”這里有找不到工作的中專畢業生,有夢想開奶茶店而來攢錢的待婚女子。她還了解到,工人其實有社招工和推薦工的區別——由于缺少工人,富士康鼓勵工人推薦親友加入工廠,每個成功推薦者都會得到上百元的獎勵。面試后的第二天,李靜與新來的同事一同簽訂了勞動合同,社招工與勞務公司簽訂了兩年的勞動合同,而所謂的“推薦工”,則可以與富士康簽3年的正式工作合同。
進入富士康的當天下午,李靜開始了長達一周的人資培訓,她被告知,任何違反生產紀律的行為都會受到嚴厲的懲罰。事后,她與其他調查人員發現,在《富士康科技集團員工手冊》里,僅涉及懲處的規定便有127條。
在培訓課上,李靜看到了一段富士康自制的教育視頻——“阿丙打工記”,視頻中的阿丙,為自己的利益努力抗爭,企業的管理者也被分成了“好線長、壞線長”,好線長態度和藹,而壞線長脾氣很兇,總是呵斥自己的員工。 [NextPage] 借著這樣的機會,李靜向主管詢問為何富士康出現了這么多跳樓事件,主管卻不愿多談,只半開玩笑的表示深圳的主管不如自己,對員工太兇了:“然而實際上他也很兇,不許我們私下談論自殺事件。”與李靜同去的一位同事,由于還沒有配共用衣柜鑰匙從而無法拿到工作服,遭管理人員責罵:“雖然培訓時說管理人員不能兇,不過現實中,沒有一個不兇的。小姑娘被罵得直哭。”
員工犯錯后的懲罰,也五花八門,另一位在杭州體驗的學生回憶,曾有同事因漏鎖螺絲,被罰抄總裁語錄300遍。
工作時間超過10小時
原本七天時間的培訓,由于生產線的人員短缺,被濃縮成了三天。三天之后,李靜被分派到C03廠區,所謂C03,是一棟全是生產車間的樓房,這樣的樓房在富士康廠區中有十多座。
李靜所分派的車間,被用來生產某著名品牌手機的主板。每一塊手機主板都是自動印刷電路并焊接,印刷后,將有一道被稱為“AOI”的自動檢測,然后主板隨流水線進入回焊爐焊接,之后流出到李靜面前,她的工作便是用5倍放大鏡檢查主板的元件是否準確的焊好,是否存在錯位。
“我的工作便是站在那里,看到不良就進行記錄,如果多個不良連續出現,就要通知線長和相關技術人員。”李靜表示,這樣的工作,在富士康的規章中其實有“標準人力”的設置,通常是二至三人,然而由于人手短缺,同一個檢查點,往往只有一個人工作。
第一天正式進入工作,李靜便被告知富士康實行“黑白兩班倒”的方式,而她被安排到了晚班,時間是晚八點到早八點,由于流水線需要站立工作,這也就意味著,李靜需要每天站立面對放大鏡超過10個小時:“每天在我面前經過的電路板都要七八百塊,看得我都要瘋了。”
在《富士康調研報告》中,也專門講述了富士康工作時間的“超現實主義”。調查報告中對富士康工人的問卷調查數據顯示,75%的工人“月平均休息天數”為4天,8%的工人“月平均休息天數”少于4天。此外,73.3%的工人“平均每天工作時間”在10小時及以上。工人月平均累計加班時間為83.2小時。“每條生產線都有生產指標,如果完不成任務,大家都要加班,在下班的晚課上,我們還要自我檢討。”
經過兩周的工作,身體已有些吃不消,李靜萌生去意,不料當她透露了想離開時,卻遭到了同伴的一致反對:“大家都勸我忍一忍,每個人都說,出來不就為了掙錢么。當談到自殺事件時,每個人都覺得那是自殺者的個人問題,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,我很慶幸自己能夠隨時離開。”
員工質疑工資“明升暗降”
繁瑣的工作,巨大的壓力,換來的卻只是微薄的薪水。李靜透露,作為普通工人,即使算上全部加班費,每月也只能拿到一千五百元至一千六百元的工資,而這還是富士康針對連環跳事件推出“加薪30%”舉措后的數字。
這樣的加薪承諾也被調查組質疑。2010年6月,為回應公眾對于富士康的質疑,富士康宣布為工人加薪30%。據資料顯示,分布在國內各地的富士康均上調了工資,加薪后工人的基本工資約為900至1200元左右,其中上海與杭州的企業上調后達到了1250元。[NextPage] 不過在一位富士康內部人士的眼中,富士康的“工資上調”,只是鉆了政府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時間差。
“2010年很多省市都開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,也就是說,如果富士康不上調自己的工資標準的話,那么連最低工資標準都無法達到。但它宣布上調30%,卻給人一種大幅上調的感覺。”該內部人士透露,富士康加薪承諾看似上調30%,但如果與各地政府新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相比,富士康員工的基本工資僅僅高出不到10%。
以上海為例,目前上海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120元,而富士康普工基本工資則為1250元,僅僅高出130元:“說是上調了工資,實際還是在貧困線上。”甚至有工人透露,在上調工資后,原先的獎金被取消或減少,實際上收入“明升暗降”。
過低的基本收入,使得工人想要拿到更高收入,只能靠加班來實現。《富士康調研報告》中舉例,一位在“SMT部門”工作的員工,2010年7月工資總額為2417.52元,其中1123元為加班工資,加班時間達到了103.36小時,而根據《勞動法》規定,勞動者加班時間不能超過每月36小時。
2010年10月,富士康再次高調宣布加薪100%,不過對于許多員工來講,這樣的承諾也顯得好似空中樓閣。
與此同時,微不足道的工資,還被不斷上漲的物價和員工的自身消費需求消弭殆盡。調查報告顯示,部分富士康廠區周邊房屋,在富士康宣布漲工資后,立即上調房租標準,工人只得哀嘆“工資是給房東漲的”。
“工作壓力讓他們產生了排解壓力的需求。”李靜的一名室友,常在閑暇時跑到廠區周邊的迪廳跳舞。而上班12小時后還要去網吧玩上兩三個小時的工友,更是比比皆是,消費需求、物價飛漲與收入低廉的巨大反差,使得許多原本打算在這里攢點錢的人,成了“月光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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